关于印发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》的通知
关于印发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》的通知(财会〔2021〕33号) 2022-01-06
各中央预算单位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:
为了 进一步 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,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,根据《政府会计准则——基本准则》(财政部令第78号),我们 制定 了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 4 号》,现 予 印发,请 遵照 执行。
附件: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
财 政 部
2021 年 12 月 2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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